2015年3月3日 星期二

內湖庄役場


內湖莊役場會議室(內湖區民活動中心)位於中華民國臺北市內湖區,是臺灣日治時期少數留存至今的莊役場建築物。1930年竣工,原「內湖庄役場」自昭和1212月啟用,至民國357月止,皆為內湖、南港的「庄政中心」,曾經是內湖區最繁華熱鬧的地區,更是早期開發的中心。1945年,國民政府遷臺,臺北縣政府將會議室易名為「內湖鄉中山堂」,成為地方慶祝與活動之場所。1968年,內湖改隸直轄市,中山堂再更名為「內湖區公所禮堂」。1983年,內湖區公所遷移,原禮堂則改稱「內湖區民活動中心」至今。1999829日經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,是臺灣日治時期少數 留存至今的庄役場建築物。

「役場」即今「公所」之意。1916223日,臺灣總督府臺北廳廳長加福豐次主持內湖莊地方役場落成(位於今內湖分局),此為「第一代」莊役場辦公廳舍。1930年,內湖莊役場會議室竣工。1937126日,「第二代」廳舍啟用(位於原內湖派出所),與莊役場會議室相鄰。此時,內湖莊境內交通是以第二代內湖莊役場為中心,向外擴張為放射狀路網,依此規劃可見此區在當時即為行政樞紐地帶。

建築本體為加強磚造,外貼馬賽克與陶土面磚,並以洗石子裝飾。平面配置為長方形,原設三向入口。正立面山牆由下往上水平遞減,有仿牛眼窗三孔,窗邊布滿直條狀裝飾,搭配勳章圖案,另雨庇、柱腳造型亦細緻優美。由此特色可知為1930年代盛行之「藝術裝飾式樣」(Art Deco)建築。室內面積67坪,約可容納200人,建築內部採用大跨距屋架,提供寬敞空間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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